“實施責任成本管理,要抓住‘責任與成本’這一主要矛盾,強化全員、全要素、全過程成本管控,力爭實現成本費用增幅低于營業收入增幅工作目標”,在4月2日召開的北京化工集團責任成本管理布置會上,黨委委員、總會計師呂德明提出明確工作要求。
為貫徹落實市國資委“關于開展市管企業扭虧增盈提質增效暨降杠桿、降‘兩金’、降成本、減虧損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”;以強化剛性約束、防范經營風險為抓手,扎實推進全集團“三降一減一提升”工作;明確全集團及各單位責任成本管理工作目標、層層落實成本管理責任、確保完成全年營收利潤指標,召開了此次專項工作布置會。集團黨委委員、副總經理韓寶海,副總經理李效軍,總經理助理李泳及相關部室負責人,各二級單位主要領導、財務負責人參加會議。
會議明確了責任成本管理工作目標是:
以2019年決算數據為基礎,制造業企業和服務貿易企業,確保2021年成本費用增長低于營業收入增長,成本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比重下降2%;所有單位管理費用下降10%(同口徑比較)、銷售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下降2%。
為確保責任成本管理工作高效有序推進,集團成立了以黨委副書記、總經理蘇建軍為組長的責任成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。
會議要求:
全集團各單位要依照自身經營特點建立相應的程序,劃分責任單位、規定責權范圍、確定責任目標、建立數據系統和績效考評工作;要編制好責任成本報告,把成本、費用數值同經濟責任緊密聯系,從而實現經濟責任的制度化和數量化;要及時發現問題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修正措施,不斷積累責任成本數據資料,為完成責任目標奠定基礎。
呂德明最后強調:
責任成本管理工作是“一把手工程”,集團將對各單位責任成本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。各單位要明確目標責任、層層壓實主體責任。
鼓勵各單位“八仙過海、各顯其能”。要與國內先進企業對標對表,制定措施、持續改進。實現成本指標不斷優化、與先進企業差距不斷縮小的既定工作目標,全面提升企業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。